付了钱的坏了的电脑送去维修就只能听人摆布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7:34:38
HP电脑坏了,送去维修,结果一个月都没修好,而且给哪里打电话都说无法告诉什么时候能修好,只是换个主板,就要这么久吗?我感觉怎么这么被动啊,难道我交了钱,我就没有主动权了吗?我就只能任人摆布了吗?我就要什么都只能听他们的了吗?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这种惯例啊?我交了钱,要是再去维修,我就得低三下四的去求他们吗?

对于实施强制质量认证(3C认证)的商品
都有三包期限的(包退、包修、包换),在保证期内商品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予以退货、换货、免费维修。这是销售者承担的法律义务。
如果商品已经超出“三包”期限的,你再进行维修就需要付费了,此时你与维修者之间形成了一个“承揽合同”关系。
在承揽合同中,维修人应当按照你的要求进行维修,而你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定价支付相应费用。你有权随时变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因此造成维修人损失的,你应当赔偿损失。
具体法律条文,请参见《合同法》第十五章“承揽合同”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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