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房产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20:41
请教法律界高人:
我和女友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我出,按揭我出,她没出一分钱,我只想帮她上一个户口,这样房产证上必须要有她的名字。但我又想保持对该房产100%的所有权,请问是否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进行?如可以,如何办理该公证?

谢谢了!!!
(另外,该房她没出钱房产证上应该可以写上她的名字吧?也应当可以上户口吧?)

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必要条件是首付凭证,你与银行之间存在债务债权关系,首付凭证是你的名字,银行是不能接受二人同时贷款的。
如果购房合同和首付凭证都是二人签名的,那么什么公证也不能改变产权各半的事实。

如果写上她的名字房屋就属于共有财产.
现在的情况是看你俩是否已经结婚领取了结婚证.
没结婚可以作为你的婚前财产,以后如果你俩一起还贷款,也可以将首付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标明.
如果结婚了,你俩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过完户之后区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