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06:38
住房公积金是所在单位为员工住房所交纳的一定的费用。
但是,这些钱都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我想在外地购买住房的话,这些钱是否可以取出来呢?
比如我在秦皇岛工作,公积金在秦皇岛,但是我想在大连买房,这些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到大连来支付买房的费用,或者对住房进行分期付款。
希望明白人能解答下,不胜感激。
PS,我知道一些城市之间是有一些合作(唐山和秦皇岛),互相可以使用,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一个适用于大多数城市的。最好能提供一些政府官方的文件或者网站连接。
谢谢。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公积金异地购房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须凭房产证。
也就是说,你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到工作地提取帐户中的公积金。既不是异地支付,也不是分期付款。
目前全国仅有很少城市之间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绝大多数城市都不行。

你要明确自己使用还是贷款

使用的话很简单,就和楼上说的一样提取出来就可以

用这个资格去贷款,全国只有很少的地方可以,而且都分布在比较落后的地方,比如我目前已知的:广西和江西

不过今年6月江西刚刚被叫停,那么现在剩下的只有广西了
当然也不排除我不知道的地方

同问,因此在此等候

http://www.bj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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