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已经核销退税了,因质量问题客户需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18:37
货物在五月份出口的,合同上规定是货物质量问题到港30天内提出,六月到港的,客户一直到九月份才提出来.他说质量不好,要么货物退运回来,要么货物不退运回来,赔偿他50%的货款,但现在这货物已经核销退税了.我应该怎么操作.退回来海关那怎么操作,不退回来要付50%货款,我又要怎么操作.我急!!!!!!!!!请高手指教.

如果不是长期客户,告诉他已经过了索赔期限,不予受理.
如果长期客户,请他提供质量不好的权威机构证明,对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 答应在下批货价格中给予以折扣,退运和退款不能接受.

货物退回要另外提交已补税证明,不退赔偿要提交仲裁结果

退运:
1.签退运协议。
2.如货物全部退运,提供原出口报关单据,部分退运提供与货物相符的单据。(最好写个情况说明)
3.到外汇管理局、税务局说明情况,退回原付汇、退税联或向进境地海关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