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侵占罪 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19:16
假如一个人在公园里捡到一千元钱,失主向他主张返还,但他隐匿,则构成侵占罪,那假如一个在到朋友家里,朋友不在,他在朋友的桌子下面捡到一千元,朋友问他,他假装不知道,那么是怎么定罪,盗窃还是侵占‘‘

后者应该是盗窃罪。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定义如下: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者比较简单的区分是:侵占的财产一般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让他人保管或遗失),而盗窃的财产一般在原主人的控制范围之内(所以才需要“秘密窃取”)。

你说的后一个例子,因为发生在主人的房屋内,虽然说是在桌子下面,但这钱仍然在主人的控制范围内,故这种“捡”应视为盗窃。

盗窃。

侵占和盗窃可以这么简单来区分:非法占有的主观发生在占有之前还是之后,之前的就是盗窃,之后的就是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