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6: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
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有哪些?
2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内犯罪的,适用本法吗??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
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1可以不予追究怎么理解?是分三种情况?1追究2不追究3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属于哪一种啊???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受处罚的除外。

1假如X国或者X地区那里有杀人没有罪,赔一些钱就了事的法律或者习惯,那么是不是中国公民在那里被杀了,我国的刑法也奈何不了???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日。

1如果先行羁押的时间比判决刑期的时间更长,那该怎么办???
1楼真的是垃圾律师,连话都说不清楚!果然是垃圾

1、特别规定比如我国领域内的外国大使馆。
2、关于汽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被排除在外。
3、可以即表示即可追究,也可不追究,时情况而定,但我国保留管辖权。
4、如果某国的法律规定杀人无罪,那么我国公民在该国领域内被杀,我国刑法则依据此“但书”没有管辖权。
5、羁押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察和审判,本身没有惩罚性质,由于在羁押期间其人身自由已被剥夺,所以法律有此折抵规定。若所判刑罚不足折抵已被羁押之期,则在判决生效之日立即释放罪犯。但此情况不能构成国家赔偿。即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那就直接放人,不存在国家刑事赔偿问题。

在司法事践中,你所说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