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可以去报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20:43
我是文理学院学生,事情是这样的:
10月9日,晚上在教室上课,忘了拿手机.被人拿走.
10月10日,发现后,与自己电话联系,有人接听,并称我的手机时他的手机,占为己有.
10月11日,下午,在移动大厅挂失手机号,查询通话明晰,发现可疑电话.

通过时间的排查,以及教室的人流情况,已经通话时,他人的语言回答,学校打扫清洁工人都符合情况.而且有先例.

我想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报案吗?能够立案调查,并找回手机码?
我手机价格不菲,价值3000元,而且是新的.
我主要是想通过法律的规定来施压,希望找回手机.报案只是最后的底线.
我希望首先用良心上的方法来,所以需要法律条规的支持.
请好心人帮忙.
请找寻具体法律条规,谢谢!!!!!!!!!!!!!!!!!!!!!!!!!!!!!!!!!!!!!!!!!!!!!!!!!!!!!!!!!!!!!!!!!!!!!!!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找到法规又如何呢,你要给他看吗?立案应该是没问题,但是你的案子取证比较困难,或者说你的数额不够大,公安不会花太大力气破的。让学校施压可能是一个办法,但也要有一定的证据,老师们会不会认可你的说法呢? 你这样的事情靠法律比较难。他把手机藏起来或是卖了就根本找不到。
还有,你所说的良心上的方法是什么呢?我想听听

当然可以报案,立案的条件也符合。先去公安机关报案,学校的保卫处一般都不顶事。报案以后拿着你的挂失记录和可疑的通话号码,要求他返还。不过这个案子不属于盗窃,至少在主观上你存在过失,他也不是主观盗窃,但是如果他不返还,就涉及非法占有。你一样有权利要求他返还,报案后只要能找到人(在教室被那个人捡到估计也是你们学校的人),不仅可以让他返还,可能通报学校给他一个处分,甚至开除。一般来说通过可疑电话查询就能找到这个人的线索。你现在手头线索满多的,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的
不过建议先想学校报告再做处理吧

可以去申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