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几岁可以受法律保护,不受父母的管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02:19
我是1989年11月6日出生的,我想问一下,求大家告诉我下,我要确切的,谢谢大家了,我不太懂法律,我只是想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比我大5岁的男孩子,我是高三,他是上班的,我们很喜欢对方,我不想读高中了,觉得读不进,我父母逼着我,要我去读,我是山西的,我男朋友是上海的,我和男朋友住一起,我父母来上海硬把我拖了回去,我想问问大家我到底要怎么做,帮帮我~!!!我到底要几岁才可以有自己做自己住的权利?
我不愚蠢,我们爱对方有错吗?难道大人的爱是爱,我们的爱不是爱吗?我们两走的很艰苦,他比我更苦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你马上就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了。但是你连自己什么时候有什么权利都不知道,你不觉得还应该再读读书吗?现在的大学都很容易上,家里有条件找个大学混几年出来好歹也有个文凭。高中都没毕业在上海能干什么?再读几年书给自己和他多一点的时间,如果到时你们还想在一起那么也许就没什么问题了。多读几年书也是为了你们的更好的未来。
这么多人都在劝你,你也快成年了,自己好好的想一想。

你真是太幼稚了,小小年纪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别以为自己成熟了,早着呢。男人都不排斥喜欢他的女人,但是当谈到关键问题时,你会后悔的。
趁早结束这种愚蠢行为吧。

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你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但也要谅解自己的父母哦。

父母是爱你

以后你和你的爱人有了孩子自然就会明白

好好保护自己,好好想想,自己以后要做什么,要靠什么生活,一定不能靠别人

如果你要自己生活,不受别人管束,就一定要自己能养活自己

不听父母的
将来必后悔
相信我

看你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