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出尔反尔耽误应聘者找另外工作的机会,法律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26:20
招聘单位说好通过面试,叫一周后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在这一周内应聘者接到另两个公司的面试通过电话,考虑到已答应先前这个公司去上班,而已考虑到待遇稍好一些,就把别的公司都推辞了,可是到临上班前一天却接到那公司电话说不用去上班了,招聘职位已满,说公司还考虑到应聘者的能力和别人相比有些差距,而且和公司的氛围不太融合!
这里要说一下公司的氛围不太融合和原因,就是因为这公司说有住房公积金,这一条就比别的公司有优势,当时才综合考虑选择这个公司的,但是面试时公司含糊其词,说08年会有新的劳动法出来,到是这个公积金的问题就要跟着劳动法走,具体上不上还得看到时的劳动法,由于应聘者刚从大学毕业,对这些方面不太了解,在面试通过后又打两次电话给负责人询问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可是两次都是言语闪烁含糊其词,也没能说清到底上不上公积金,第二次打话时还极为不爽地说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现在还没上班呢就这么多事,上班了还得了!这也许是没能去上班的重要原因之一,难道公司为了躲一个住房公积金就这么不把应聘者当回事吗,有人重视这个公积金就不用,马马虎虎上班了的到时随便找个理由不给上也许就算了!
打电话给这公司人事的说为什么不早说不行,为什么拿那些借口来推脱,就算能力不行当时为什么答应通过面试可以上班,现在另两家公司都给推掉了,不会就为了躲个住房公积金就这样拿人不当人啊,人家反而有理地说:随你怎么想,要是我们不想要你了还叫你过来你不是更亏大了!要是对我们有意见你上劳动局告我们啊,你叫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评啊!
这个公司出尔反尔耽误了应聘者的工作机会,也极大的伤害了刚毕业大学生的自尊与心灵,而且态度还非常恶劣!难道就没有一条法律能管吗?应聘者这些弱势群体应该这样被鱼肉?
烦请大虾指教!!!多谢!!!!!!!!!!!

我认为你处理问题太不成熟,首先不应该吊死在一棵树上,再者,还没上班反复问待遇问题,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接受的,你即便想了解也应该从侧面了解,或者上班了之后发现不如人意再走。年轻人应该心气平和处事变通一点,你步入社会后很多的问题都不是法律问题这么简单,都不是一条理的,别说这件事你不受法律保护,即便法律保护的事你能什么事都付诸法律去打官司么?

惹不起还躲不起?
没与他订合同你还真没办法,"人家反而有理地说:随你怎么想,要是我们不想要你了还叫你过来你不是更亏大了!要是对我们有意见你上劳动局告我们啊,你叫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评啊!"人家说得对.你就别浪费时间了.另找下一家,天涯何处无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