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的若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6:12
王某丈夫江某已故,得政府赔偿金30000元,其他赔偿金4000元,请问:
1.丈夫已故,法律上承认的婚姻是否失效?
2.其配偶王某在1998年与一男子陈某公开同居至今.请问王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3.王某有义务照顾公公婆婆吗?陈某有义务照顾王某的公公婆婆吗?
4.王某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和照顾老人的义务吗?
5.江某的父亲已故,尽孝后的陈某有遗产继承权吗?

婚姻是有效的,但是从去世时开始终止。

不能构成

都没有

有 遗产是王某,江母,江某子女共同按份继承,如果江某没有遗嘱的话。

陈是不可能有法定遗产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