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悬赏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10:23
我在我们学校论坛担任交友板块斑竹,需要制定一份条例以便规范言论,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同志帮我
最好制作成条令
我们学校是一所军校
所以言论更要规范些
谢谢各位!!

谢谢一二楼,
我们的是一个交友板块
是否有更贴近这方面的版规?

谢谢二三楼,
我的意思是想要一个交友版块的版规而已
还有就是
尽量作得规范一些,
再次感谢各位!!!

谢谢5,6,7楼,
还有没有贴近交友这个板块功能的~~~
再次感谢!!

本版言论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三条 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五条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六条 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七条 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八条 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第十条 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第十三条 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十四条 禁止未经社区允许发布广告。
第十五条 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十六条 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十七条 禁止在短时间内连续翻出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第十八条 严禁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及侵害社区利益的其他内容。

二.处罚原则

第十九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第二十条 利用本版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社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反言论规则的,管理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