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案犯在逃的一些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01:06
我一个朋友未成年的时候.把人打成植物人了.钱赔了.可是怕进监狱或者劳教什么的.就跑出来了.到现在都有5年了.在外面想找份好工作.可是没身份证不行.想回去办..问下各位有知道要是现在抓到了会怎么处理这事吗?
听说案件会有个受理过期的事情.那要多长时间呀?
还有是在东北的吉林犯的事.好象没个地方的法律都有点区别的吧 。。
哪位知道的话.提供点信息.谢谢了啊
15岁.要是按照各位说的14周岁的话.那就是已经成年了.也立案了.而且定的大概是故意伤害之类的..现在也不是真名字呀,这样下去不知道啥时候是头呢.还有个说是20年,真是一辈子都毁了..郁闷

如是未满14周岁(从生日的第二日起计算),则不负刑事责任。
其他的话,看他的案件要判多久,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如果是未满十四岁之前打的,你朋友不负任何刑事责任,根本不用担心什么。即便满了十四岁,如果公安机关没立案侦查,也没事。最好先问一下情况。

补充:既然已满14周岁,又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既然已经立案,那就没有期限的限制。

(1)你所说的未成年是什么意思?如是未满14周岁(从生日的第二日起计算),则不负刑事责任。

(2)如已满14周岁,将人打成植物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他是否故意打人,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重伤的罪名。如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判处3-10年,根据《刑法》第87条,如判10年以下(不含10年)需经10年才不再追诉;如判10年以上,需经10年才不再追诉。如是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经5年才不再追诉。

但如果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时候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时候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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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吧,你还年轻!!

法律是一样的吧
……

以前听说过超过11年好象不追究了
那么在外面躲着也不是个事
尽早把事情解决
过正常人的生活吧

现在应该是成年人了吧
自己做错的事情 应该也能承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