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合伙做生意,合伙人的欠债谁来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19:12
与人合伙做生意,合伙人的欠债谁来还?

合伙以后,他背着我,以公司名义,借了许多钱,现在他逃了,让我还,
我应该怎么办?

得看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借款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的,借款无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内部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伙是公司内部事,对外,是一个社会单位.,以公司名义借钱,应该公司公司还.
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是你,你先还,以后再向他讨还.
公司法人代表如果不是你,你可推出去.但人家起诉,法院执行,以公司财产抵帐
最好,你找到他或他的家庭,劝他和你结算清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