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税的朋友们来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56:53
放假的时候,我和学校签合同,说每招到一个自考生就是300块,,我招到3个了,那就是900块,今天去学校,老师和我说要我18号拿两张不同的身份证件就可以不用交20%的税,请问如果不交的话,是否要交20%的税,哪是什么税?
就算不应该交,你也和我详细说说呀,我不懂呀,

个人所得税。
你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你的劳务收入扣除800元,对超出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话按规定你应该交的税额是:
(900-800)×20%=20元

这里要区别于“工资、薪金所得”,它的扣除基数是1600。但因为你是学生,只能按“劳务报酬”计算。

按你们老师所说的去做,分成两个人,每个人就会低于800元,就不用纳税了。当然了,严格说来,这是一种偷税行为。

正常情况下作为劳务报酬交纳的个人所得税(900-800)×20%=20

但是既然他说可以不交,当然就不用交(这里存在他耍阴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第二条第四款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900.00×20%=180.00元。

我认为你这个税是不应该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