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分配的财产如何交税?公司原注册资本数额应否扣除?问题较细,非常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04:01
如果公司的原注册资本是100万,后来因故解散,现有资产有1500万,若每个股东可以分得500万,这种财产应否收税?是以什么名义呢?是股息、红利还是其他?公司股东对公司解散所分得的财产如何尽可能多的避税?还有,这1500万中若征税,原来得注册资本的100万是不是得除去?或者说,注册资本的多少与公司最终的财产分配关系如何?公司解散了,税收程序是怎样的,是不是得所有的税都交清了,才能解散?问题比较多、细,麻烦诸位了,谢谢!
如果公司清算时,有房产、轿车之类的硬件,是可以分配给股东的吧,股东的这些财产要纳税么?
如果股东入股的时候是以房产入股,最后收回自己的财产,这应该不纳税吧?我只是拿回我自己的东西啊,没有理由纳税阿!那么,我投入50万的货币,也一样的道理啊,拿回自己投入的钱,我感觉要纳税的部分应该减去这一部分。

1、股东分得的资产应依法纳税,股息、红利和其他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20%;
2、避税:A如果全部转换为现金,那没有办法;B如果涉及实物,可以仔细核实实物资产的价值。
3、纳税不减那100万,注册资本的多少与公司最终的财产分配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进行最终财产分配。
4、必须税清才能到工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