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下用自产商品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3:56:23
在新会计准则下用自产商品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正常的销售程序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而在旧会计准则下不确认收入 直接是贷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以前公司的会计处理都是这样处理的)。我认为此部分不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因为根据收入的确认原则“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实质上此部分 是经济利益的流出,另外大家肯定发现另外一个问题,自建固定资产领用自产商品,在中级会计和注会中是作为库存商品直接结转成本,而不确认收入,同样都是用自产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而出现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让人费解!不知各位大侠有什么高见!!!

1、首先回答后一个问题,为什么用自产商品发放职工福利确认收入而自建固定资产领用处产商品不确认收入?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自产商品发放职工福利,则自产商品已经进入最终消费环节,之后所有权转移给职工,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自建固定资产领用自产商品,只是企业资产的内部转换,所有权仍归属于企业自身,今后将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前者确认收入而后者不确认收入。
2、再回答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将自产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减少了企业的负债(应付福利费),则这一经济行为使企业的负债减少,这也属于经济利益的流入。因为经济利益的流入不仅体现在资产的增加上,同时也体现在负债的减少上,所以在此应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