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律师的没,问一个法律常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36:21
我今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今年3月18日购买的。经中介介绍的。购买价格是35万。是办理的按揭贷款。所有的缴税和办理手续都是委托中介公司办理并签订代办协议,协议中我是支付给他4万元,包括所有税费和劳务费,没有注明多退少补。按国家规定,税费一共是8.48%。就是29680元。但是他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给我偷税了,只缴纳了15000.我认为代理合同应该是默认是购房合同35万为基数的缴税,他的偷税漏税行为就是侵占我的私人财产。去过相关部门投诉,因为他和他们都有关系,所以至今没有解决。
请问大家,中介的行为是不当得利还是职务侵占,或者是别的?
是的,这是我要的答案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与本案无关。

你们既然有协议“支付给他4万元,包括所有税费和劳务费”,中介也就不构成不当得利。

至于中介如何在那4万中盈利,全靠他们的本事。这中间也不存在偷漏税款的问题,因为缴纳相关税款是以房产评估价格(而非买卖价格)为依据,就众所周知的现状来看,目前房屋的买卖价格是要明显高于评估价格的,只要中介有合法的方式将房屋评估价格弄低,税款自然就少了。

不过可以提醒的是,除开15000的税费(所有税费的发票都应该给你),可以了解25000的中介费是否高于当地限定的相关中介费用标准,高出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PS:你都知道谁不对,那还问别人作甚?你看看发票就知道缴税的依据是什么了!当然,还有些费用可能是按面积算,契税或营业税针对不同房产或地域也有优惠政策等等,无论怎样,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我给了你正确答案,不仅仅是因为我曾经是干这一行滴:)

缴税是要按买卖合同的总价的。如果合同上写明是35万,那就必须要按这个价钱缴税。可以好好跟中介咨询一下,他们对很多政策进行操作,有时候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尤其是二手房过户,手续很多,缴费的地方也很多的,我们不一定都清楚的。你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问一下,看看到底要交多少钱,然后让中介拿发票出来对。办产证的时候必须要用那些发票的,中介一定会给你的。别着急,现把所有的情况搞清楚,再想办法,要不然,诉讼也没有证据啊,你说是吧?

35W只是中介给你的价格,你不知道卖房的开的是多少,中介就是钻了这个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