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英语一免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01:41
注明:2007年一月份,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新计划课程里,没有啦汇编语言,已通过旧计划课程2321(2322)汇编语言程序设计(4)的可自由选择顶替新计划中4学分以下(含4学分)的课程。
我要怎样申请免考手续?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 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业考试计划分为A:专科;B:独立本科段(为各类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C:本科(分为基础科段、本科段)。
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财)不属于公共政治课]等;
2、公共基础课:高等数学、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
3、专业基础课;
4、专业课。
5、实践性环节。
第六条 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1、已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七条 考生根据下列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分别免考高学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工专):
1、数学类专业专科、理工类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
2、理工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高等数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一)。
3、非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