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扣掉我半个月和刚进去300押金的工资可不可以拿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55:32
我是2007年8月12日进入一私人理发店进行工作,一开始老板也有说明进来要上交300押金,而且每个月扣除200 假如工作年满一年这些押金全部退回,要辞职的话押金就哪不到,而且辞职必须提前2个月,不过我跟老板没签定劳动合同,但我没提前2个月打招呼在2007年10月15日他们发了上个月的工资我就跟主管提出明天我不过来上班了,后来我也有去找店长问我这个月15天的工资和押金怎么办? 他说本来一开始你进来的时候就已说好 在说你没提前打招呼就离开所以你的工资和押金我们没办法给你.....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的押金和工资能拿回来吗? ???押金还有收据在那~~~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有知人士能帮帮我~~谢谢~~~

直接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是专管这个的,正找不到理由处罚用人单位呢,他们会帮你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对于你这种打零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去,最讨厌老板这样,打工容易么!
一告一个准!祝你早日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

首先用工单位收你押金就不正确,不管是有没有理由都不可以;另外,不管你在工作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都要有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即使不签定劳动合同,也已经继承实际劳动关系,只要没有过试用期,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解决方法就是跟公司把国家的制度说清楚,估计公司对这方面也没有更深入的了解才会这么做的.如果公司还是执迷不悟,你可以象楼上的兄弟说的,找执法部门解决,就是过程比较繁琐.

可以通过劳动就业保障局协助你得到你应得的,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劳动者扣押金的,当然也可通过当地派出所调解。

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