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母亲的房屋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9:44:31
详细说一下我的情况:
93年母亲与继父成家,当时我已满14岁。继父有两个女儿,大的早已成家不和家里来往,二女儿已18岁。04年继父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我母亲一人照料。05年继父单位房子拆迁,父母集资购买了一套赔偿住房(属全额集资房)。当时考虑到他的两个女儿对继父不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两姐妹自愿立下字据表示未尽赡养义务放弃房子的继承权。继父也于06年11月立下遗嘱表示将房子留给母亲(继父不能说不能写,请了四个无关紧要的人一个代书,三人见证,问清房子以后的处置方法由其点头认可按手印立下的,但公证处不给公证.)现在继父已于06年12月去世。母亲怕两姐妹返悔欲将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但房管局要求两姐妹到场表示放弃的意愿才能过户。但现在这两姐妹一个不在本地,对此事一直采取托的方式,另一个也表示返悔。现在我母亲担心她百年之后这两姐妹再和我闹,房子又卖不了,很着急。想请教以下问题:
1.我母亲可否对继承问题提起起诉?
2.如果这两姐妹一直采取现在不处理,以后再说的方式,我该如何保护母亲和我的合法继承权?
3.如果真的打官司,继父和那两姐妹分别立的遗嘱和字据是否可作为有效的证据维护母亲的权利?
4.有没有比较好的方法解决好这个问题?
5.继承法中诉讼时效的问题对我这个事情是否会有帮助?

最后我说的你要仔细看!望有所帮助!!!!!!! 我回答你:第1个问题: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2个问题: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和你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的,你不用着急。这是法律
第3个问题: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楼的说法易给人误解,不是把遗产的一般先分给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有遗嘱的话对你和你的母亲很不利。那两姐妹不是立下字句了吗?那你就不用担心。
第4个问题:就马上拿着她们两个的字据去办理过户。
第5个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只要你是合法的哪怕去那打官司,都变更不了。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楼的说法易给人误解,不是把遗产的一般先分给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