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计算工资的税前列支数是以个人工资额还是以工资总额为基础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44:44
这句话理解为按月计算每人税前列支数,年末再汇总?还是按年末工资总额/总人数计算税前列支数?这两种方法差别很大

按照每月在册人数×1600的12个月的累计数即为税前可以列支的工资总额(外资企业和软件企业等除外)。

新税法实施后,取消了列支限额的规定,不过细则还没有出台。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前列支按月人均1600元控制,超过的需要作纳税调整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足的不予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