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的福利待遇问题,应该怎么用文字表达比较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26:53
在劳动合同书上有这一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_________并根据效益变化适时调整。”这一空格该怎么填?虽然知道是填社保、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这方面的,但不知怎么用文字表达?这是我与镇政府签的劳动合同。城管的合同工,还有什么比较好的待遇吗?
三、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资金、津(补)贴制度,确定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或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每年根据经济效益的增长和当地生活物价增长情况适当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乙方的奖金由甲方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乙方提供的劳动数量、质量另行确定。
第六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根据效益变化适时调整。
第七条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本省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请大家看看,怎么改更合适,这份合同是我找劳动局拿的。

你们要写进去的是一些现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包括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都是国家有明令规定的,这些没有写进去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现在还不是强制性的,没有约定,特殊岗位的补贴等,因此如果说觉得不是很保险的应当写进去。其他的比如一些高温费补贴,你们在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问题也不大,符合条件单位还是照样要给的,但是镇政府在口头上给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保险
肯定应该给予这些待遇是法定的,也要给,即使不写上,如果不给可申请劳动仲裁-诉讼。

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这些没有写进去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现在还不是强制性的,因此如果说觉得不是很保险的应当写进去。其他的比如一些高温费补贴,特殊岗位的补贴等,都是国家有明令规定的,你们在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问题也不大,没有约定,符合条件单位还是照样要给的。
你们要写进去的是一些现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镇政府在口头上给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

这些待遇是法定的,肯定应该给予,即使不写上,也要给。另外,如果不给可申请劳动仲裁-诉讼。

怎么就怎么写

比如单位代缴社保,甲方负担60%,乙方负担40%等等

谈好之后,写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