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同事给外来人员打伤了,公司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3:36:52
外来人员进入我们员工宿舍进行暴力攻击。

补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

据此,因暴力伤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发生;二是正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受伤是由于履行职责所致。

本案中,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也不在工作场所内;2·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405/20040505212509.htm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
因此,你同事应该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如果非因公受伤,责任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