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老板过失致死亡,请问该老板付多大责任,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47:20
本人一亲戚小孩(17岁),经人介绍在一小制衣厂做工一个月左右,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该厂老板教训(呵斥)了那个小孩,小孩觉得委屈,向该老板借了几十元钱说要出去玩一下,但出去之后小孩就不知去向,几天后接到交警通知,小孩已被车撞致死,并且肇事车辆逃逸。据分析可能是小孩觉得委屈之后想独自回家,在回家的路途中不小心被车撞到。

由于肇事车辆暂时尚无线索,现在想请问一下,该老板应该付何等责任,如果索赔的话,该是何标准
1、小孩是在老板呵斥下产生的情绪问题而出走的

2、小孩是在该老板知情的情况下出走的

3、小孩是在出走的过程中被车撞致死的

4、该小孩是属于学徒(不拿工资)性质

5、该制衣厂属于小作坊,应该没有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造成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这个小孩应当算是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不知道你小孩入没入工伤保险

分析,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小孩的死是否与老板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6周岁,依靠自己劳动生活的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