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遗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29:01
1 姥姥出的钱买房子 舅舅在户主上添写了自己的名字 [双方没有书面借据有口头借据 但怕舅母在翻脸不认] 在此期间 姥姥老爷一直住在那套房子里 时间不短
2 舅舅去世 没有立下任何遗嘱 [除了房证外 没有任何借据 ]
3 还有两个女儿 一个儿子 可以做证 但是怕是亲属 不认同
4 舅舅是自己添的名字 没有和任何人商量 舅舅就是说;房证写的我的名 谁还能把你赶出去么?
姥姥老爷操劳了一辈子赚些钱也不容易 但是自己出的钱却被儿子把户主添上自己名字 姥姥老爷当时也不懂 现在又没办法更改 不知道就份房子能不能弄回来?
答案要全面 详细一些 谢谢

首先看死者有无立遗嘱.
按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现在最主要的是房产证的名字是舅舅的,这是事实了/

房子的产权人是谁,是由房管局来登记的,一般未经原产权人同意,不能随意变更产权人名称的,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是自己在产权证人填写的名字么,还是通过房管局办理的过户手续,不同的情况引起的法律效果不同。

如果你的亲戚能作证,你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亲戚可以作证,只不过有利害关系是证明力弱,不清楚和我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