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自己付了钱却不能写自己的名字?怎么办?需要公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50:32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个月我老公的爸爸单位有集资建房,他爸不要,他亲姐也不要,于是我和我老公就付了首付买下来了.(因为是集资建房,分四次付清全款,当时我们付了首付款)之前爸的单位说是可以带上小孩的名字.哪里过些日子要付第二次房款了,却被告之不能带小孩的名字,也就是说只能写他爸一个人的名字....
那这样的话,那房子不就成了我老公爸爸的遗产,也就是说成了我老公和他姐的财产了吗?所以,现在我想请教各位大侠,现在应该怎么办...应该做怎样的公证呢?
其实大家说得很对...但我必尽也算半个外人...总感觉这种做不太好....唉..真烦呀...不过很谢谢大家帮我出的主意....

公证也没用。因为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公证不能违法!
搞一份协议,各方签字。每次交款叫你把打一张借据给你保存。

公证是必须的
以前见过这种情况
详细的公证处会有方法
建议你详细咨询公证处

10月1日开始实行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就是房产、土地之类)以登记(就是产权证)为准。所以解决这类问题,就像楼上说的,搞份协议,证明是你们交的款。不过,如果只是为了以后遗产问题,我到觉得可以动员你老公的老爷子立份遗嘱,再去公证一下,这样是防止纠纷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