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麻烦了解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00:06
我在今年的8月10日经朋友介绍,开始在一家设计公司做事(我什么也不会,但对方表示不要紧可以先学看看).
刚进去时,老板不跟我提工资的事,也没跟我说上班时间,也没谈是否有实习期,试用期之类的.到了今年的9月23日,我领到了586元工资.(这个月领上个月的工资,由586工资可推算我的基本工资约800左右)

一直到今年的9月28日,我就辞职了.
辞职时我问他那我从9月1日到9月28日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算. 他居然说在实习期内,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是没有工资的

(到现在我都有种被骗的感觉)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像这类情况的话.我可否拿回自己的工资呢?如果他不给怎么办(对方是一县的公务员)

辞职时我问他那我从9月1日到9月28日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算. 他居然说在实习期内,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是没有工资的
——————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你完全可以拿回你自己的工资。
你们没有约定工资那么就按照你们上个月结算的工资计算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他不给的话你可以之间去起诉也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我想就因为那么点钱而影响他的声誉这样的事情聪明人是不会做的,所以你的工资完全可以拿到。

根据法律
你是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