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送给官员的礼品要不要视同销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1:52: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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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赠送给官员的礼品要视同销售。

我见到过有这么认为的税务人员他说,你购了商品再送礼就得视同销售交17%的增值税

最后通过关系也没交。

我个人还是认为要交的 特别是那些发票上直接写“礼品”的单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