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借了12万买房,现该房产值30万,我该还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3:53:01
2003年,我在北京郊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发票。
房价款12万,一个朋友借给我12万,拿走购房发票作为抵押。我自己花了3万元装修,买家具。
最近,债主要求我还款,我拿不出12万现金,就准备把房卖了再还钱,该房现值30万。
债主提出:现在房子值30万,所以应还他30万。
请问:我能答应他的要求吗?我很生气!!!!!!!
问题补充:借条上只有一句话——————————他借给我12万,用于买房,。他拿着发票,还钱后才能给我发票。现在我要卖房,他说,他去收30万房款,否则,发票不给我,房子就卖不成。现在我该怎么办!!!!!!!
提问者:李未来的笑靥 - 助理 二级

债权不可能侵入物权。

债权和物权完全是两码事情。债权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物权的依据是物权法,如果两者相同就不必要制定物权法了。

你的问题不在于欠款,而在于你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实际上,你根本不是物权人。房子的物权还属于村集体的。因为,所谓的小产权房不是城市房地产,而是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利用其宅基地建设商品房非法销售商品房。

从现行法律上看,这种买卖房产的合同关系本身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无效合同,你根本不能成为物权人,只能成为债权人。也就是说你只能要求真正的物权人(村民或村集体)退回购房款,法院是绝对不认可你是物权人的。(只有村民才能在当地农村的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的房子也只能在村民中流转,不能卖给外村,更不能卖给城市人口)

而你所谓值30万,只是在黑市上价值30万,即其他愿意冒险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所谓小产权房的人中有这样的价值。

而你能够获得这样的价值的唯一渠道就是通过转让发票的方式获得。因此,本案你通过法院是不可能获得救济的。这就是购买小产权房的最大问题。因为,你永远不可能获得产权证,你永远不是产权人,因此,你必须通过发票来实现自己的非法获利(抱歉我这么说:法律就是这样认定,虽然,实践中交易双方不认为是非法获利)。

你要求法院给你非法获利的救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没法给你法律意见。你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当然,你可以不理他,他也不可能被法院支持。

你最简单也是唯一的方法就是告诉他,自行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可能支持他30万的诉讼请求的。

你们没有约定还多少钱,那就是你借多少钱就还多少钱,这还用问,债权人要三十万没有法律依据.

还12万,做多给一个利息。到法院也一样。

我2003年借了12万买房,现该房产值30万,我该还多少? 2003年借了12万买房,现该房产值30万,我该还多少 30万该出借还是该买房 我想按揭买房,总共需要23万,要还20年的,谁知道每个月我该还多少钱? 我想贷款买房,向银行贷款10万,分5年还清,银行利润率为5离.该如何计算? 我跟对象两人月收入4000元,贷款买房想首付11万,贷款12万,不知道该带多少年,你们出出主意,谢谢 请问银行按揭专业人士,如在外地买房,按揭了10年20万,但打算按揭2年后一次付清,该选择那种贷款方式啊?多谢 贷款20万买房 请问:我要买房,贷了10万块钱,我可以分30年还清吗?平均一个月要付多少钱? 我于2003年买房,2006元旦结婚,我们离了婚,要求分一半房产,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