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是否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18:46
甲在步行下班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肇事者逃逸,甲想申请工伤,但是有人说被撞者是步行,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有人说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机动车事故,应该认定为工伤。

现在家很郁闷不知自己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请知道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对于机动车事故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来看:

被摩托车(机动车)撞伤,你的情况符合工伤!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的情况完全符合。

符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