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期间,妻子闹自杀,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5:36:17
我和我老婆,因为一些矛盾,正在分居,但是我们没有正式,离婚。她和我,逃过两次跳楼。
请问:她要是真的在和我吵架后跳楼,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离婚是她,提出来的,现在她又在闹,如果我想离婚,需要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此义务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被抚养的人必须是一个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没有独立生活来源的人。据此,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独立生活来源的人,在法律上就是属于无需扶养的人,应自食其力。同理,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法律上不但具有独立人格,且具有独立行动自由,他的行动自由是不受他人干涉的(未成年人除外)。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行动自由的权利,因而每一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同一家庭成员的人都不具有干涉他人的行动自由。这样,即使作为夫妻关系的一方,对对方的行动自由也没有干涉的权利,同样意味着也没有阻止的义务。如果我们一旦承认夫妻双方负有防止一方自杀的特定义务,那就意味着意欲自杀的一方走到哪儿,另一方就必须跟到哪儿,防止他方自杀的特定义务就如人的影子一样也跟到哪儿。如果夫妻一方欲提出离婚,他方发出你要离婚我就自杀的信息,离婚不成而他方发生自杀,使得负有防止他方自杀的义务成了犯罪的一个铁定理由,这样的夫妻关系不就成了一副手铐脚链了吗?由此,那种认为夫妻间一方要自杀时,另一方应当具有防止自杀特定义务的观点就丧失了理论的应有基础。笔者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自杀,他方在法律上并不负有防止和解救的特定义务。当然对这种行为得到的谴责、鞭挞,已无需赘言。但对这种行为的道德谴责还不能简单地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施以处罚加以解决。

妻子自杀,你无需承担责任。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没有离婚之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互相帮助,维护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因此,如果你明知妻子闹自杀,你还是负有帮助她的义务,尽量阻止悲剧发生。

跳楼问题:一般你不会负刑事责任,因为他是自杀,但是如果是你激怒了她有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所以看到她跳要劝阻和制止,所以对老婆要好点。
你想离婚:直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协议离婚

我觉得只要你没有直接的杀人动机,那就不算犯罪,也就是说没有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好像也没有……汗
换个命题,如果你们夫妻两个感情不错,她跳楼你要负责吗?………………好像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