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案例所属罪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06:14
受雇于 国际旅行社的犯罪嫌疑人驾驶金杯面包车和该旅行社聘用导游一同到火车站接来自某地的六人旅游团。接到六人后,导游陪同六人乘坐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金杯面包车在景点游览。六人在导游带领下进入风景区游览,六人的部分行李物品则放置在金杯面包车后排座位及后备箱里,犯罪嫌疑人驾驶金杯面包车独自前往雷音寺。之后,犯罪嫌疑人将车停至非机动车道上,打开轿车后盖,发现受害人郭某的一个装有9000元现金的牛皮纸信封,遂产生盗窃念头。犯罪嫌疑人先将9000元现金从信封中取出装入自己口袋,然后将信封撕碎后抛洒在公路上。后犯罪嫌疑人驾车将盗窃的9000元现金存入中国银行自己的存折上,又驾车到风景区门口等候郭某等人。当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将郭某等六名游客送至所住宿的宾馆后返回。受害人郭某回到宾馆房间打开行李检查时,发现自己装在一只黑色挎包中的9000元现金及信封被盗,遂打电话给国际旅行社接待经理说明情况。之后受害人郭某到公安局报案。
问:此案件为盗窃罪还是侵占罪,请写出详细理由
请引用法律知识提供更多的理由

盗窃
因职务侵占需要利用职权,即经手、保管等职务行为,而利用工作形成的熟悉情况、便于接近财务等不属于侵占行为,而应定盗窃罪。

可以是侵占罪,但侵占罪的起刑点好像是两万,而且侵占罪根据法条是要当事人诉讼至法院才处理的。
但是,竞合的原则是从重,应该算盗窃罪,盗窃的起刑好像是两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