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房里做事.脚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在医院里花了5000元.厂方有没有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3:39:05
村里做香菇的厂房里做香菇时
厂方有向我方收取300元的地方租用费
我是在他的厂里出事故的.是他厂里的机器把我脚弄伤的.
他厂的安全措施没有做好,我想问的是这主要责任是不是厂方
治脚用了5000元厂方是不是要全部赔偿。。。。

厂方是否有责任以及责任承担的方式,是要根据你和厂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而定,如果你是厂方的员工,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样厂方不仅要承担全部医药费,还要根据伤残情况、等级赔偿其他费用。如果你和厂方没有成立劳动关系,按照民事损害赔偿办法认定责任和确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