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矛盾是怎样对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2:51:16
可以长多方面去思考.

按照教科书的说法,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但真正按照矛盾论的说法,每件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矛盾论从来不承认只有矛没有盾的情况。既然这样,那么矛盾本身作为事物的一种状态,也应该有它的对立面。矛盾的对立面是什么呢?就是和谐。只有有了矛盾和和谐两个概念,才符合矛盾论的精神实质。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同时,和谐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当具有同一性的双方对立、冲突、排斥为主要状态,就可以认为是矛盾状态。当具有同一性的双方依赖、吸引、支持为主要状态,就可以认为是和谐状态。
  比如两国之间的战争与和平。有人说和平是战争的特殊状态,但总觉得牵强。新中国刚成立时,中苏关系在蜜月期,你说是中苏战争的特殊状态,显然是说不过去的。说是中苏关系处在和谐状态就比较准确地描述了这时的中苏关系。
  还比如月亮与地球的关系。两者既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处在矛盾状态时,排斥力大于吸引力,月亮就飞离地球;吸引力大于排斥力,月亮就向地球靠拢。实际上,月球与地球目前的状态,正处在排斥力与吸引力基本相等的状态。也就是我所说的和谐状态。
  还比如夫妻之间,肯定有冲突,但更多的是亲密携手。你说夫妻之间亲密友爱时,是处在夫妻矛盾的特殊状态,是不是可笑?
  没有和谐的概念,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就是片面的,欠缺的,不客观的。矛盾的概念,只描述了事物的部分状态,没有描述事物的所有状态。只有矛盾、和谐两概念的共同携手,才会科学、全面的描述事物的客观状态。
  由于矛盾论的天然缺陷,以矛盾论作为哲学基础运用到社会生活,必然不能客观地描述人与人之间的全部关系。必然只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斗争。而看不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亲善。矛盾论是阶级斗争观点的哲学基础。在矛盾论的指引下,阶级斗争扩大化就是一个必然出现的、灾难性的逻辑结果。
  提出建立和谐社会,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法。社会矛盾本来就大量地存在,人为地夸大、激化矛盾,只会带来人民的痛苦和社会的动荡。建立和谐社会,既要支持、发展社会和谐因素,同时也要抑制、清除不和谐因素。讲和谐不是不要斗争,不是一团和气。对于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官员腐败、刑事犯罪,就应该坚决打击,除恶务尽。
  “建立和谐社会”理论,凝聚着中华文化的精髓。这个理论的提出,是人类思想史上的里程碑。对于中国,还是全世界,都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