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明天要签协议了,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25:36
工作方面的协议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契约(合同)式"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
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
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
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
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
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
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
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
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
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
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
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
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