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用电驴,犯法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2:21:53
我现在人在日本。前两天一直在用电驴,下了几个中文的光盘版游戏,比如富甲天下,几个中国厂家代理的日本游戏,比如 美少女梦工厂5 还有欧美的 疯狂出租车 。结果今天看到一个网站上说,在日本不能用电驴,有人因为发布资源罚了14亿日元,还有人受到过警告信。我想知道,真的是犯法的么?打击力度严不严?会不会被遣送?如果只是下载中国的资源的话是不是没事?
就是说我去下载别人的共享资源,算不算犯法?一般来说电驴上的资源都算是非法的吧?还有,比如我去电玩巴士上下载NDSL游戏ROM,算不算违法?

电驴有日文版的没有?如果有的话,起码就说明日本有人在用电驴了。至于犯法的事情嘛,国情不同,不好说。
一般来说,用电驴软件应该是不算犯法的。但用电驴软件传播非法资源的行为,就是犯法了。电驴只是一种工具,使用这种工具当然不是犯法的了啊。
我想,如你上文所说,如果那个人发布的资源其自己拥有版权,那么,谁也不能罚他的款。

一般来说,明知道对方是非法传播,你依然去下载,这种行为应该是侵犯了版权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应该是非法的。但是应该明确,这种非法的行为,不是指使用电驴,而是下载非法文件的行为,和你使用何种软件和方式是没有关系的。日本的版权保护法我不清楚。但在中国,根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如果是出于教学、研究等目的,可以在不通知版权人的情况下,使用相关资源。但要求在下载后的24小时内删除。一般来说,如果只是个人行为,一般不会受到追究,例如你和你的朋友通过网络相互交换CD,这个就不能算侵犯版权,因为其实质和你和你朋友私下交换CD碟相互欣赏一样。实际法律在界定这种违法行为的时候,常常是很模糊的。一般来说,追究侵权多是追究发布者。对于个人行为,很少追究,例如一个音乐的版权所有人,追究了所有的非授权下载者的责任,即使能承受这笔巨大的诉讼费用,只会得罪所有的潜在消费者,最终也会损害到版权所有人的利益,这也不难理解很多版权所有人对互联网传播并不是完全的拒绝态度。例如很多音乐版权所有者就和百度达成MP3搜索广告分成协议,允许用户通过百度下载MP3歌曲。
但是,即使是追究发布者的侵权,一般也要求先向版权所有人出示版权拥有权利的证明,一般在一定时限内,只要发布者撤除发布内容,就不再追究责任,只有那种顽固的不听警告的发布者,才会被追究责任。原因在于,很多情况下,即使是发布者,也不见得就一定知道谁是权利所有人,因此,需要有一个告知的过程。当然,告知行为多是道德上的要求,在法律上,告知并不是完全必要的。

对于“一般来说电驴上的资源都算是非法的”这句话我不认同,这种认识只能说明你对与法律和技术的认识是模糊的。事实上,很多软件厂商也通过电驴或者BT等途径发布自己的产品,这样可以降低自己的发行成本。而且,如果传播的是自由软件,或者是无版权、已经放弃版权的文件,则完全是合法的。很多时候,有很多人也希望通过电驴传播自己的作品。不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