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公司是否应承担间接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25:04
某快餐公司给A工厂供应工作餐,某日,因快餐公司没有做好卫生工作,致使A公司的员工上吐下泻,住院治疗.进而影响到工厂生产,使A工厂没能如约给他的客户B公司供货而导致向B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

请问,该快餐公司是否对这20万承担赔偿责任.
并说明理由

20万的责任不应由快餐公司承担。
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快餐公司不能预料合同最大的损失是哪些,这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一般利益范围。只有工厂在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快餐公司才能承担。
举例:A打车到火车站,本来应该十分钟到的路,因为塞车二十分钟才到,导致A没有赶上火车,进一步导致A预备与外商签订的二十万的合同没能签成,A损失了二十万。结果有两种,如果A在上车时讲明必须准时赶上火车,否则会有损失额达二十万,出租车车主同意载客,最终却没有赶上火车,二十万的损失应由车主赔偿。没有讲明的,就不应该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很明确:不承担.
因为这20万是间接损失,合同双方只对直接损失承担责任.且这20万损失是快餐公司无法预料的,如果强加给他们这个义务是不公平的,也回造成交易的不安全性.
典型的案例的话就如一楼所说的.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这就涉及到"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也就是说工厂的违约是由第三人快餐公司引起的.第三人侵害债权,是不被司法实践所承认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工厂只能就快餐的质量和员工的医药费要求赔偿.

说的很好

我也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