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碰到电瓶车,她却被我吓倒,那妇女竟然说是我把她撞了,还要我赔医药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59:44
我在直路上开车,对面一电瓶车被我吓倒,那妇女竟然说是我把她撞了,去医院检查结果是伤了大腿上的神经,要我赔医药费,还报了警。哎,我真是有苦说不出啊!当我们叫他们一起去派出所解决的时候,他们却说要等脚看好再去解决。那要等到时候才可能去解决啊。我不想这样一直拖下去影响我的工作生活。请有经验的朋友帮我想想办法,我真的头通死了啊!

遇到碰瓷的了吧,如果对方没有驾驶车辆是说不清楚的,建议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赔偿对方部分钱,并要求对方写一份书面和约,既赔偿后对方所有费用自理,对方有无后遗症,和其他所有事务均与你再无任何关系,否则,以后他有什么事都来找你,我就遇到过,我擦到一个人的胳膊,破了点皮,然后带他到医院上了药,想想小事也没什么的,就给他付了钱,然后问他需不需要一些钱了事,他倒挺豪爽的,说不用了,然后走了,大概过了20来天,拿人摔了手骨折,居然跑来找我,说是上次碰的现在复发了,天大的冤枉,我当然不愿意给他钱,可他叫来了110,核实了我20多天前真的撞到过他,要求我赔偿了,肥掉我3000多元钱,然后110的提醒我立即和他签不在负责的条例,然后又多给了他1300元的营养费,才算了事,你说着什么跟什么...擦破点皮就费了46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