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产假的劳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25:01
我公司开办3月至今无盈利,税务登记财务事赤字,所以打算裁员,恰巧有个女员工怀孕打算请产假,这个女员工以前的月工资是3000,我们如果要辞退她需要支付多少的费用?宁波目前的最低保障事750.还有我们没有和她签定劳动合同。 在线等解答,谢谢。
这个女员工进公司2个月,进来钱我们不知道她怀孕的情况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国家对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有非常严格的保护,企业绝对不可以在这三期内动手炒人,即使此时合同期满都必须自动延续到三期结束。
2、如果你真辞退了她,那要承担从辞退之日到三期结束的全部工资,等于你白给她一年多工资。此外你还要承担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所以说,再没有比随便辞退三期女职工更傻的事了。
3、你招人时不进行体检,不能怪别人,员工没有主动告知是否怀孕的义务。而且你也不能光明正大地以怀孕为由拒绝聘用某人,除非你招的岗位不适合孕妇。
4、也不是没有途径,根据劳动法25条炒人不受三期限制,另外,假如她违反计划生育,也不受三期保护。

不管你是私企还是国企,必须执行《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