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租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57:21
本人有四间商铺在出租,与承租方签定了三年的经营餐厅的合同,现在合同还有两年期限才到期,我想现在把商铺收回来,应该怎么办呢?
里面涉及到赔偿责任或是违约责任?如何支付赔偿损失或违约金?另外协商解决的话肯定是要钱,评定钱的数额应该以什么标准评定。

协商

合同中有没有提前收回商铺的条款?
有就尽量往上靠
没有就很难了,那就是象楼上说的,协商,给予他一定的补偿。

争取做成合同中涉及到的不可抗力的因素。这样你们都没有责任,你也可以免去违约金。 不然就是掏违约金收回来吧!协商没什么用的。生意人都没那么好说话。

建议一:直接提前解除合同,付违约金,一般退回他最初给你的押金的双倍。

建议二(推荐):跟他们一样,协商,尽量少给,少到违约金以下都是你赚了啊。

建议三(推荐):请律师看下你们当时的合同,看下此合同的法律效应,或是看下此合同的法律漏洞,有没办法提前收回。

建议四(不推荐):请“人”扰乱他们的正常营业,让他们无法营业,自己搬走,你就一分都不用赔,这个办法的话手段就多了,只是要请人也是要给钱的,而且日后也有很多麻烦。

如果协商还不行,就到公商局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