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无照经营吗?着急有奖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07:35
我是某公司职员,负责跨省某地区的业务销售,职务就是业务员了,只要负责签合同,公司发货,我送至客户,汇款后,公司给我提成,我负责的区域工商部门说我是无照经营,并要处罚,请问:我属于无照经营吗?当地工商局对我处罚合法吗?
我贡献我的所有分,不多,希望得到帮助!!
我在当地开可一个同行业的个体铺面,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我是07年9.4日办的,工商追究我9.4日以前的销售属于无照经营?请问根据条规,我应该被处罚多少?销售额20万!

如果你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没有对外挂牌,那就不属于无证经营。你只是公司的雇员,你平常所做的业务,是代表公司,而不是另外的一种经营行为。
如果是设立了办事处之类机构,那就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业务员,代替公司签合同,合同方是你公司,发货也是你公司,你不直接收客户的款项和接收货物,不是无照经营,他罚你没有法律依据。

照他这样说,那种大型订货会岂不是都是无照经营了,工商局、商务部早就该取消订货会了,要不都违法了呀。因此你让他拿法规,他也拿不出的。

他们就是找茬 办照之前是你个人的行为 跟你现在的公司没关
个人也交不了多少罚款 你完全可以不当回事
但是别让他们对你公司做出处罚
就算是处罚也得拿出证据来 不能光凭他们口说
还有 你现在办的是分公司吗
你只有办理分公司 才可以签协议 要不你属于超范围经营了

请问你们公司三证是否齐全,如你在那个区域是找代理商的,他三证是否齐全.另外:象酒类有的省要办酒水许可证:例如河北,山东
另外:当地工商局对你的处罚不合法。

我感觉:是!
你搞门面了吧?哪就得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去,不过这也要看你和你的公司是怎么协商的,如果是你公司把你派到哪的,就应该有你公司帮你搞这些,

工商局就是想收点钱而已,没得法律条令,不信喊他们拿出罚款依据来哇。

你是业务员,那些事情应该是公司帮你搞定,不关你的事!

你办理了营业执照,以前的就不算噻,工商局又没有证据证明9月4号以前经营了生意呢。所以,坚决不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