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怎么划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32:08
我在本单位院内倒车时,听到有人喊停车,立刻停下后下车。看见一老太太在我车后一米外恻倒在地。立刻送其去医院。经检查除头部因碰地撞伤外没有其他创伤。但第2天老人家属又通知我老人骨折了。老人已90岁,耳聋,患有白内障,脑瘤,有老年痴呆。我并为感觉撞到人,老人也没有撞伤。现在没有人能证明当时的情况,不能确定老人就是我撞的。只有单位领导在中调解,并未报告交通部门。对方该怎样提出由我一次性支付5年的护理费,按60元/天的护工费用支付。责任应划定呢?如果责任在我,我需要做出怎样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我并没有撞到她,是其自己摔倒的,我也要负全责吗?

首先,你当时没有报警事故责任已无法认定,故现在你应自事故发生起24小时内到交警队事故处理科报警,并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认定你为全责),否则无法造保险公司理赔。第二,你需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前述费用通常保险公司可报)护理费应当有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否则你可拒赔。
上述赔偿项目及标准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张聪律师

责任和义务是统一的,简单地说,就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