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任联合国秘书长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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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埃及) 任期:1992-1996年

  1992年1月1日,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成为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开始为期五年的任期。1991年12月3日大会任命时,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先生担任埃及主管外交事务的副总理,这一职位自1991年5月开始。1977年10月至1991年,他担任外交国务部长。

  布特罗斯-加利先生作为一位外交家、法学家、学者和著作丰富的作家,长期从事国际事务。

  他于1987年成为埃及议会议员,并自1980年开始,为国家民主党秘书处成员。在他就任联合国秘书长职位以前,又担任过社会主义国际的副主席。

  从1979年至1991年,他担任国际法委员会成员,以前曾任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成员。他担任过许多与他的法律、国际事务与政治学等背景有关的专业和学术工作,其中包括以下各机构的成员身份:国际法研究所、国际人权研究所、非洲政治学会和伦理和政治学院(法国科学院,巴黎)。

  四十多年来,布特罗斯-加利先生参加过以下各领域的许多会议:国际法、人权、经济和社会发展、非殖民化、中东问题、国际人道主义法、少数族裔和其它少数人的权利、不结盟、地中海区域发展和非洲-阿拉伯合作。

  1978年9月,布特罗斯-加利先生出席了戴维营首脑会议,参与谈判埃及与以色列之间1979年签订的《戴维营协议》。他多次率领埃及代表团出席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和不结盟国家运动以及法国和非洲国家元首的首脑会议。他又担任过埃及出席大会1979、1982和1990年会议的代表团团长。

  布特罗斯-加利先生1949年获巴黎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论文是关于区域组织的研究。布特罗斯-加利先生1946年获开罗大学法学士学位,他还得到过巴黎大学政治学、经济学和公法等不同学科的文凭。

  1949年至1977年,布特罗斯-加利先生担任开罗大学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教授。1974年至1977年,他担任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成员。

  布特罗斯-加利先生的其它专业和学术活动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1954-1955);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