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40:28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干了不到一个月了。试用一个月满后,我要和公司签定一个劳动合同。两年的。可是工资发放让我觉得很奇怪。第一年的工资发放70% ,也就是说。如果我一个月工资1000元,那我前一年的时间只能每月拿700,第二年的第一个月补偿第一年的300元,第二年的第二个月补偿第一年的第二个月,,,,依次类推。第二年结束,第一年的工资才能结算清晰。这样做法合理吗?如果期间我要出什么问题,解雇我。或者我自己辞职。这部分未发放的工资怎么算?我悬赏100分,知道的告诉我。
合同我没有看到呢。应该是合同上的,如果合同上没写,可是他真的和我这么说的。我该不该和他签定这合同呢?谢谢你

如果觉得扣30%你还能干,那就同意.现在工作不好找,换单位可能还没这个好,还得看合同上怎么写的,你这样说的不明确,第二年的30%怎么没了,是不是还要续签才给发,这可能是单位留人的一种办法,要问清楚,如果续签那工资得到1300了,也可能是单位克扣工资的说法,签合同之前最好拿合同找懂得人看看,不行就申请的法律援助,去民政局问一下就知道了.希望你有个好工作

那是公司合同上写的不?还是没写你就同意的?如果合同上写了,你同意了,就是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