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的人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49:13
某县法院公开审判王××强奸幼女李××案,县检察院以人员不足为由,未派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有期徒刑15年。判决书送达15日后,王××的亲属感觉判刑过重,便向当地检察院提出上诉。请指出本案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之处.

1、强奸幼女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县法院没有管辖权。
2、该案并非简易程序,检察院应当出庭支持公诉。
3、王应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0日内提起上诉。
4、王如果已经成年,且不是精神病人,他的近亲属争得其书面同意前无权上诉。
5、应当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直接提交上诉状,也可以口头上诉。

1、不能公开审理
2、检察院未出庭公诉
3、法院缺席审判
4、王某过上诉期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