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农民之间购房产生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8:44:29
我家住闵行区梅陇镇,我是农村户口,家里两兄弟,按农村说法,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结婚后可以批一块土地给与其造房。1997年隔壁邻居要想新建洋房,但是村里告知,他们想建造洋房的条件必须把原房拆掉,他们不想拆于是就把他家的房子转让给我们,换我家的名额去建造新房。当时我家与他们进行了公证,公证只写明房屋归属我们,但没有涉及土地的归属。目前我们快要拆迁了,现在这种情况,如房屋拆迁,农村拆迁是按什么为依据的,我们能享有这笔拆迁款吗。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地随房走.既出让了房屋,那庄基地也随之转移.所以你们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子下边庄基地的使用权.你们当然享有拆迁款,具体的数额按照拆迁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