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复议后还行复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30:33
因与别人发生纠纷,别人打我造成自己摔伤告我打他,派出所对我做出了拘留和罚款处理(说是我殴打他)(派出所被对方收买),我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派出所也做出了对他的处罚(说是殴打我),但没拘留.派出所经常打电话给我,找我谈话叫我撤销行政复议,我因考虑不周到而撤销了,我现在还能再复议或者上诉吗??

你好

法律规定
一是具体行政行为发生2个月内提出诉讼
二是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行政复议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2个月内没做出复议决定
那么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行政复议申请部门是公安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本级)

这是共产党定的规范
事实上一般复议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基本就是走过场(你都说了派出所被收买了)
我建议你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办事效率比较高,也相对公正一点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或者对服役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