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一点疑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2:49:56
我的房子在2年前借给亲戚住,到现在没有要一分钱房租,物业费,采暖费都是我交的,现在我急于收回房屋,可被他拒绝,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本人对法律不太懂,想请教一下大家,给我出点主意。我已经下定决心去法院起诉,谁知道步骤也可以详细说明。还有阿,我简单问了一下,法院执行庭讲法院判决了,我也得给他找房子住,有道理么?

拟写起诉状,备好以下证据:
1、房产证,证明你拥有房子的产权。
2、你亲戚占住房子的证明。如对方名字交的电费单、水费单等;如果实在没有的,就花个2000元左右请位公证员上门作证据保存公证,以公证书为证据证明你亲戚占住房子。///或到派出所报警请警方协调,然后将报警回执和笔录作为证据,证明你亲戚占住房子。
3、法院判决后,可以请求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搬走,找房子是对方自己的事,如果执行庭不执行的,你还可以告法院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