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34:21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助理,想请各位帮帮忙,
我们公司有人说如果在这家公司离职后失业保险如果不领出来等找到新工作后在之前公司所交的失业保险就领不出来了,是吗?谁能告诉我失业保险是一个怎样的保险?

一、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流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失业时间、原单位名称等)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不是这样的。
  失业保险必须是等到失业条件出现才能领取,一般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转街道,在街道领取。
  但是如果不领,则前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可以累计。

  失业保险待遇如下:
  这个失业保险的待遇要高于第一点说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