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治安队长打人会得到刑事处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04:43
被打的人只是轻伤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公安机关可以有两种方式处理,一种是提起公诉,一种是让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公诉一旦提起,治安队长经过审判之后,认定犯罪事实即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如果是按刑事自诉处理,如果自诉人不提起刑事自诉,而是通过赔偿和解等方式解决矛盾,治安队长就不会被提起刑事追诉,而不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则必须公诉,被害人没有诉讼权。

如果是轻微伤的治安队长仅仅承担行政责任(15日以下治安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法学上的伤情,必须由公安机关指定的法医进行鉴定之后才能确认伤情。法律意义上的轻伤与一般人认为的轻伤是不同的。

无论是否轻伤都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应该留住证据

申请伤残鉴定

提起行政诉讼